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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
2017-04-27 09:09  

核心要点:

■ 只有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同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巨大成效。

■ 党内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只有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全面地、正确地理解监督,才能从思想上解开疙瘩、放下包袱,自觉地倡导监督、加强监督、接受监督。

■ 从本质上看,监督就像医生给病人看病,目的是找准病因、治病救人,体现的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只有认真开展党内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帮助被监督者及时发现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才能使党员干部更好地成长,确保党的肌体健康。

■ 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和“报喜不报忧”的庸俗人生哲学。这是一种落后的、有害的观念,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格格不入,不利于党内监督的开展,必须坚决摒弃。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只有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同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巨大成效。

一、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问题

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加强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一个基本经验。我们党成立伊始,就十分重视党内监督。96年来,我们党不断创新发展党内监督的思想、制度、实践,为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方式,通过中央政治局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委监督和纪委监督、推进巡视全覆盖和派驻全覆盖等举措,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党内监督取得重大成效。

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近年的巡视情况和查处的腐败大案要案来看,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卖官鬻爵、收受贿赂长达数年,有关党组织和干部管理部门却长期未能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好人主义盛行,上级对下级宠着、惯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护着,出了问题该批评教育的不批评教育,该查处的不查处。在制度上,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突出。一些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上级组织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群众知情少或不知情无法监督,结果使一些人恣意弄权,违法乱纪,堕落成为腐败分子。这些党员干部犯错误,甚至蜕化成为腐败分子,一个基本原因就是监督乏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如果有比较完备的监督机制,在党员干部犯错误之初就能及时发现、提醒、制止,就不会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乃至不归。

总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廉洁的基本要求。防止权力异化和腐败,不仅要教育掌权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而且要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二、全面理解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只有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全面地、正确地理解监督,才能从思想上解开疙瘩、放下包袱,自觉地倡导监督、加强监督、接受监督。

党内监督是“找毛病”,更是爱护。一些被监督者认为,监督就是“找毛病”“挑刺儿”,因而自觉不自觉地抵制、压制或逃避监督。这种认识是肤浅的。从本质上看,监督就像医生给病人看病,目的是找准病因、治病救人,体现的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只有认真开展党内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帮助被监督者及时发现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才能使党员干部更好地成长,确保党的肌体健康。不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都应该懂得“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只有这样理解监督,才能大力倡导监督,积极地加强监督和主动地接受监督。

党内监督是权利,也是义务。各种形式的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各类监督主体的神圣权利,应当理直气壮地行使,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和剥夺。同时,党内监督也是监督主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如果对领导干部的错误乃至违法犯罪行为不闻不问、听之任之,那就没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最终不仅害了干部,也会给党的事业带来危害。

党内监督是行为方式,也是制度规定。有效的党内监督,既要靠党组织和党员自觉的监督行为,更要靠科学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制度和机制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就不再是一时一事或偶尔为之的监督,而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是有力有效、事半功倍的监督。

党内监督是敢于碰硬的事,更是光荣的事。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和“报喜不报忧”的庸俗人生哲学。这是一种落后的、有害的观念,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格格不入,不利于党内监督的开展,必须坚决摒弃。实践一再证明,敢于履行党员监督职责的人,敢于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人,最终会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党内“监督难”和“难监督”的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光荣必将属于心系党和人民事业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人。

三、切实把党内监督做到位

《条例》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的新理念、新做法、新经验,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把党内监督制度提升到了新高度。当前的任务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切实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确保党内监督取得应有成效。

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首先要明确“谁来监督”。以往有一种模糊认识,认为党内监督就是纪委监督。这是不全面的。我们党的党内监督,是包括887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在内的全党监督。《条例》规定,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这就要求全党各级组织和党员,按照《条例》要求,找准位置,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主要是,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这一监督体系有效克服了监督主体分散的弊病,明确了各类监督主体的责任,攥紧拳头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

抓住监督重点。党内监督范围广,涉及面多,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突出重点。首先,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一把手”的主要领导干部,能不能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带头加强党内监督,对党的事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为此,在党内监督中必须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其次,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再次,党内监督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进而保证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抓住这些重点,党内监督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把握监督原则。“怎样监督”是决定党内监督成败的关键。按照《条例》要求,必须坚持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管用实招。将原则的坚定性与方法的灵活性紧密结合,确保监督到位。

创造监督条件。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实践活动,要贯彻执行好《条例》,必须积极创造有利于推动党内监督落实的条件。首先,积极营造宽容批评的环境。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要有闻过则喜的境界,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倡导批评、鼓励监督的环境,保障党员监督权,鼓励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积极发挥作用。其次,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保障党员知情权,以信息公开透明为党内监督创造前提条件。再次,拓宽党内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探索“网上监督”等多种形式,力求实现党内监督“零障碍”。最后,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要积极回应监督、真心实意接受监督,及时整改、报告、反馈。无论哪一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党员干部的监督,都必须高度重视、诚实相待,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改,决不能虚以应付、居高临下,一副老爷派头。领导干部职位越高、岗位越重要,越要坦诚接受监督。对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工作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只有真诚回应监督,切实改善领导、改进工作,才能推动党内监督不断落到实处。

(作者--邵景均: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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